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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3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關于對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監事盧梅英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觀點新媒體獲悉,當事人盧梅英,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監事。經查明,2022年12月16日,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時任監事盧梅英的配偶于2021年11月2-25日期間、2022年4月27日-10月18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
其中,2021年11月2-25日,買入后賣出公司股票8.42萬股;2022年4月27日-6月1日,買入后賣出公司股票7.68萬股;2022年6月13-23日,買入后賣出公司股票7.62萬股;2022年7月14日-10月18日,買入后賣出公司股票10萬股。
上述期間內,公司時任監事盧梅英的配偶合計買入公司股票33.72萬股,買入金額約110.06萬元;合計賣出公司股票33.72萬股,賣出金額約122.38萬元。根據公告,上述交易所獲收益為12.33萬元,已上繳公司。
因此,根據相關規定,對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監事盧梅英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關鍵詞:
當前熱點-珠江股份:時任監事盧梅英因短線交易獲上交所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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